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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咨询及办理部门:后勤保卫处 地点:50310室 电话:68025971 二、迁入户口流程 1.新生入学报到时,欲将户口迁入我校集体户口的。申报户口时,须向学院后勤综合办公室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 2.学院后勤综合办公室,凭招生处收到的外省市录取花名册,确认受理学生名单无误,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学生处批准落户。 3.由后勤综合办公室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学生处批准落户名单提交惠南派出所申报落户。 4.落户批准后通知学生去惠南派出所进行身份证信息采集 5.根据沪公治通(2007) 85号文的通知,在沪借考的外地生源学生(寄宿制高中录取的不迁户口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除外)被本市普通高校录取后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毕业后按非上海生源处理户口问题。 三、迁出户口流程 1.迁入户口的学生三年内不得迁出(中途退学及开除等除外) 2. 学生在毕业当天,凭毕业流程单至行政五号楼50310室领取户口迁移证。如当天未来领取迁移证的学生,可带身份证及毕业证原件至50310室领取。(户口迁移证有效期30天) 四、户口证明办理 迁入户口的学生需要办理户籍证明时,请先至教务处开具学籍证明,带好身份证和学籍证明前往惠南镇惠东路268号3号楼办理。 五、户口受理 受理地点和身份证拍照地点:惠南镇惠东路268号3号楼人像采集点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的09: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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