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沪工外院[2017]73号)的规定,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7年教师教育教学奖励工作,请各院系、部门在接到通知后,着手组织教职员工对教育教学工作的获奖情况进行申报,学校随后将在组织评审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获奖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由于此次表彰工作和此前几轮的骨干津贴遴选工作相关,又整合了学校现有的数个奖励项目,所以对今年的表彰奖励情况要求如下: 1、2015年10月以前符合条件的获奖项目已经列入骨干津贴遴选对象,所以本年度的表彰奖励范围为2015年11月至2017年11月,学校内符合《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奖励办法》([2017]73号)规定的获奖人员和项目。 2、此前已经获得学校奖励的获奖人员、项目,不再列入本次表彰奖励的范围。 3、获奖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向所在院(系)、部门提出申请,提交获奖证明的原件,各院系、部门对本部门获奖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填写申报表,于12月8日前报学校人事处。 4、学校对获奖情况进行审定后,依照《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奖励办法》([2017]73号)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附: 1、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奖励申报表.doc 2、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奖励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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