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部门:后勤综合办公室
受理地点:行政五号楼50310室 电话:68028538 卫生保健室电话:68025086
受理时间:每周一、二、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30
二、保障对象及医疗保障起止时间
凡属我院招收的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在册高职学生,自办理入学手续,并取得我院
学生处颁发的学生证之日起享受本市居民医疗保障待遇;在籍期间正常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的学生,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因病等休学手续的,停学期间继续享受本市居民医疗保障待遇。
三、“医保”工作流程
(一)普通门急诊流程
1、校内就诊
凭本人注册有效的学生证到校卫生保健室就诊
↓
卫生保健室开三天药,学生支付10%医疗费
2、校外医院就诊的(包括大病)
学生到学校指定的医保定点医院就诊(第六人民医院、浦东中心医院)
↓
就诊后凭本人病历卡、医院发票、学生证至学院五号楼:
后勤资产综合管理办公室(50310室)审核、确认
3、门急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门急诊医疗费用设置起付线300元,年累计超过起付钱以上的部分,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
由院校支付70%,个人自负30%;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由院校支付60%,个人自负40%;在三级
医疗机构就医的,由院校支付50%,个人自负50%
具体要求:
1、到民营医院就诊的,不在药费报销范围;
2、属于自杀、自残、斗殴、吸毒、酗酒、性病、交通事故,非计划生育或者医疗事故等发生的
医疗费用,学院不予报销;
3、当年医疗费用报销截止至下一年3月底。
(二)住院医疗流程
医保定点医院
↓
学生凭住(入)院通知单、学生证(可委托父母或同学)至卫生保健室领取
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住院结算凭证第一联
↓出院结算
出院时务必将住院结算凭证交至医院收费处办理结算
(凡自费出院结账的,一律不予报销)
友情告知:
1、大学生在户籍地外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急诊及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返校后按规定报销。
2、凡大病的学生除享受居保以外,还可再享受“五大”保险公司为大学生投保的大病保险
(具体报销费用以保险公司审核为准)。
3、望每一位学生认真阅读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颁布的“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流程及具
体要求”,了解操作流程和相关规定,以免丧失个人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