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
1、所有值班老师,值班期间必须全程开启手机,保持联系畅通。
2、值班老师必须坚守岗位,有事必须请假并获准假,由批准人安排替班老师。
3、值班老师接获突发事件信息,必须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应急处置,未能作主的事情,
须立即向上一级主管领导汇报。
4、每次处置情况要及时作好记录。
5、任何渎职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实施办法于2016年9月起执行,解释权属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