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生活、工作秩序,预防和减少学生的违规、违纪,及时化解
学生中的矛盾,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学院建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的领导参加组成学生突发事件的应
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小组。
第三条 在学生中发生严重的突发事件时,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必要时请
求当地公安机关的帮助和支持。
第四条 学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教育:
1、学院将利用班会、周会、有线电视、广播、黑板报、橱窗等宣传工具深入开展校纪校规和
法律知识的教育,同时结合有关课程和班会进行遵纪守法的正面教育,增强广大学生的安全观
念和法制意识,提高学生的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学院由学生处、团委、保卫办公室等部门,组织护校队在校园进行巡回检查,及时纠正和
制止学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3、全校所有的教职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制止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学院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第五条 一类情况应急措施:
学生在宿舍、教室发生冲突,产生矛盾。由宿舍管理员和任课老师及时制止,并做好学生的
思想教育工作,化解矛盾,妥善处理。如矛盾激化,在现场的学生、宿管员、教师应立即与该
系辅导员联系,并向学生处汇报协同处理。
第六条 二类情况应急措施:
学生突然发病或意外伤害,由在场的工作人员或学生,如保安、宿管员、学生应及时通知学
生班导师、辅导员或直接与学生处联系。并及时向当天学院总值班人员汇报,采取有效措施,
护送病人或伤员到校医务室或医院救治。
第七条 三类情况应急措施:
当学生中发生群殴事件或严重打架事件,在场的工作人员、学生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
制止并向保卫处、学生处汇报,同时通知学生班导师、辅导员、系行政副主任到现场协助工作。
第八条 四类情况应急措施:
当突发事件特别严重时,拔打“110”报警,并及时向保卫处、学生处汇报、防止事态进
一步扩大,由第一接触职能部门通知班导师、辅导员、系副主任,并由辅导员与学生家长取得
联系到校配合处理。
第九条 奖励和处罚:
1、学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都应自觉投身应急处置工作,坚持到岗到位指挥,做好表率,对
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部门、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2、对在应急处置工作期间擅自离位,不服从指挥或管理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给予行政处分,
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 联系方式:
学生处、保卫处电话:68020513、68028552
学院应急用车:18201721682